机构需要公开的其他综合信息(建议公开业务接洽情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合同意向 | 业务代表 | 接洽时间 |
JSJA-2018-012 | 滨海永太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吨喹啉酸生产线技改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类1.4(b) | 资料齐全后30天完成 | 张忠、徐志东 | 2018.1.2 |
安全评价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 |||||
机构名称 | 江苏华亿体育电竞(中国)有限公司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资质证号 | APJ-(苏)-333 | ||
项目名称 | 滨海永太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吨喹啉酸生产线技改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项目规模 | / | ||
业务范围 | 4.b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合同期限 | 1年 | ||
项目类别 | 类1.4(b)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8.2.28 |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
张莉、王明全 | 孙海民 | 张晓英 | |||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
张莉、王明全 | 陈金锋 | ||||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
张 莉、孙利根、王明全、杨立利、 陈传超、蒋维浩 | 张莉、王明全 | /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查人员 | 勘查时间及任务 | 现场勘查照片 | ||
张 莉、孙利根、王明全、杨立利、 陈传超、蒋维浩 | 勘察任务:勘查企业厂区及周邻情况 | 有 | |||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 滨海永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太科技”),位于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法定代表人叶再国,注册资本16000万元人民币整, 社会信用代码91320922753211646K,成立时间2003年8月25日。现有两个分厂,分别为南厂区(又称一分厂)和北厂区(又称二分厂)。其中南厂区位于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南区,占地面积为77559m2;北厂区位于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北区,占地面积为100000m2,北厂区原前身为江苏启创化工有限公司(注:永太科技和启创化工法人原均为何人宝,江苏启创化工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30日被滨海永太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后,原江苏启创化工有限公司名称注销)。本期验收项目建设于滨海永太科技有限公司北厂区,不涉及南厂区。 永太科技年产60吨阿托伐他汀、150吨喹啉酸生产线技改项目已于2013年12月31日取得盐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的联合会审意见《关于2012年11月份、12月份盐城市化工技改项目联合会审结果的通知》{盐经信投资[2013]370号},于2015年2月11日取得盐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3209001500764);2015年10月18日通过安全预评价专家审查;2015年11月12日通过安全设施设计专家审查;该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已于2016年1月10日通过专家审查确认,同意进行试生产,试生产期限为2016年1月10日至2017年1月9日。后因年产60吨阿托伐他汀项目环保手续不齐全,企业已放弃建设并拆除了相关装置,导致年产150吨喹啉酸装置也未能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后企业重新申请进行试生产,试生产期限为2017年8月16日至2018年2月15日。 | ||||
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 本期年产150吨喹啉酸生产装置布置在新建的1#车间(总图序号1、甲类)。储存设施利用企业原有仓储设施,涉及仓库有3#仓库(18、甲类)、4#仓库(19、乙类),涉及罐区改建,新增硫酸、液碱储罐,利用原有盐酸储罐。 1#车间、罐区于2017年8月17日已取得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盐公消验字【2017】第0237号);3#仓库、4#仓库已于2011年12月23日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盐公消验【2011】第0402号)。 永太科技年产150吨喹啉酸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安全设施委托江苏清城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资质证书编号:A232014747)进行了设计,委托台州市联华化工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资质证书编号:TS3233012-2017;TS3833085-2015)对该项目进行了施工,委托河北鸿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资质证书编号:E213000306)对施工安装过程进行了监理,施工质量良好,符合要求,施工过程中未出现异常情况,安全设施的施工符合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施工过程中未涉及变更。 对照《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本期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硫酸(序号1302)、氯酸钠(序号1535)、盐酸(序号2507)、固/液碱(序号1669)、氮(序号172)。这些危险化学品分别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危险特性,在生产过程中主要存在着火灾、爆炸、腐蚀、中毒等危险、有害因素。本期项目产品喹啉酸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无副产品及中间产品,因此,本期验收项目属于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不需要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其内外建构筑物间距分析采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要求。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本期项目涉及的硫酸、盐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永太科技购买硫酸、盐酸时应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滨海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该项目涉及易制爆危化品为氯酸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本期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本期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本期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根据《 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 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本期项目不涉及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涉及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有氯酸钠(序号1)。永太科技应根据《 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和《 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要求,从特别警示、理化特性、危害信息、安全措施、应急处置原则等五个方面,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逐一落实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 对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辨识,本期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物质有:氯酸钠。经辨识,永太科技北厂区本期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北厂区整个厂区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本期项目不属于禁止类或限制类项目。 根据安监总管三【2013】3号、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苏安监【2009】109号文,本期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氧化危险工艺。氧化釜加装压力表、温度计、泄压装置;温度、压力、搅拌电流远传,超温、超压报警,搅拌电流异常报警;釜内物料温度与氧化釜夹套蒸汽进口调节阀联锁调节、出口切断阀打开;釜内温度与氯酸钠溶液滴加调节阀联锁;釜内物料温度与氧化釜夹套冷却水进口调节阀联锁调节、出口切断阀打开;釜内物料温度与氧化釜夹套冷冻盐水进口调节阀联锁调节、出口切断阀打开;釜内超温、超压、搅拌电机故障紧急切断氯酸钠溶液滴加切断阀;釜内超温、超压、搅拌电机故障紧急切断氧化釜夹套蒸汽进口切断阀;釜内超温、超压、搅拌电机故障紧急打开冷冻盐水进口切断阀。本期项目不涉及高危储罐。 永太科技已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88号)的要求修订了本企业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调整、充实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已于2018年2月8日报滨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备案编号:F20180003)。 根据《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江苏省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表(试行)》(苏安监办【2015】38号)的要求,本期验收项目涉及氯酸钠的使用和储存,因此1#车间和3#仓库为爆炸性粉尘作业场所。 |